一審被判3年,二審維持原判。10月31日,“房姐”龔愛愛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件審判終結,但輿論的餘波並未完全平息。坐擁北京44套房產,被冠名“房姐”的龔愛愛,其房產問題一直在公堂之外撥動著人們敏感的神經。兩次審判後,人們對“房姐”案仍有一些疑問待解。焦點一:“房姐”為何“罪不涉房”?作為終審判決,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未涉及“房姐”的44套房子。記者就此採訪了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。專案組表示,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瞭解,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。據瞭解,專案組通過調閱龔愛愛的購房合同、租賃協議、交易記錄、銀行匯款電子憑證、個人借據以及當事人陳述顯示:從2005年至2012年,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,涉及商鋪、寫字樓、公寓、住宅等,購房合同總價3.9億餘元,其中按揭貸款1.59億元。龔愛愛購房資金主要來源於參與煤炭經營收入、房屋租金、工資收入和個人借款。專案組在偵查期間,未接到關於龔愛愛經濟犯罪線索。對於“房姐”龔愛愛房產問題,記者採訪了律師和法學專家。他們指出,任何指控均需建立在具體違法犯罪的事實和確鑿證據的基礎上。根據公安機關調查,目前只能掌握她違法的事實是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,而沒有查到她房產方面或經濟方面的其他確鑿的犯罪事實。因此就不能進行起訴。針對龔愛愛在北京的多套房產問題,陝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平認為,目前來看,龔愛愛的多套房產只是涉及限購。張平說,限購屬於國家一項政策,如果房產數超出限購規定,可能在合同上是無效的,或者對其進行行政處罰,但不會涉及犯罪,除非你在買房過程中,有貪污、詐騙、挪用資金的行為,才會涉及犯罪。另外,針對龔愛愛購房資金來源問題,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說,購房資金屬於私人財產,如果沒有證據顯示資金來源非法,任何人都無權過問別人的財產,這涉及公民的隱私權範疇。只要購房款目前沒有查到涉及犯罪行為,龔愛愛在北京買多少套房子本身與案情無關。焦點二:4個戶口獲罪是“運氣不佳”?31日上午10時,再次站在審判庭上的龔愛愛一直神情漠然。此前,陝西靖邊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公開宣判。被告人龔愛愛因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。由於被告人龔愛愛不服一審判決,在上訴期限內,通過靖邊縣人民法院向榆林中院遞交了上訴狀,榆林中院依法決定予以受理。二審法院認為,上訴人龔愛愛在自己認為擁有合法戶籍的情況下,提供虛假信息,通過他人為其辦理虛假戶籍,並使用該虛假戶籍從事民事活動。還利用在北京市購房之機,非法購買北京戶籍,破壞了國家戶籍管理制度,擾亂了社會管理秩序,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,其行為已經構成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。今年年初,龔愛愛先後被曝出擁有巨額房產和4個戶口,這使她走進法律視野。2013年2月3日,龔愛愛在北京被專案組抓獲,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。發酵半年多之後,“房姐”案在全國引發的關註有增無減。在神木當地,一些人對龔愛愛秉持著較為寬容的態度。“運氣不好”“被人盯上了”“不走運”……在神木的街談巷議中,類似的評價時常可聞。擁有4個戶口的龔愛愛並非個案,這是許多神木人的共識。焦點三:“房姐”身陷囹圄可否“敲山震虎”?不僅在神木,縱觀全國,“戶多多”也屢見報端。鄭州“房妹”一家四口都是雙戶口,山西“房辦公室出租媳”也有雙戶口。從已曝出的諸位“戶多多”案例不難看出,他們偽造戶籍的目的之一,是規避國家房地產調控政策置辦大量房產。如今,走過輿論風口浪尖的龔愛愛將在高牆內度過3年。“房姐”龔愛愛的結局能否為潛藏的“戶多多”“房多多”們,以及為類似違法行為鋪路搭橋的公職人員敲響警鐘,仍讓人拭目以待。據新華社西安10月31日電  (原標題:“房姐”龔愛愛案情三大焦點透視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q66pqafp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